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一年了,現在想跟他分手,可欠他家3萬現在沒錢還,他還問我多要1萬元分手費,我該怎麼辦

2021-03-24 02:55:51 字數 7362 閱讀 6620

1樓:葬心

首先要告訴你的是沒有感情的戀愛關係是沒的任何意義的,是空洞的,拖的越久只會讓自己更煩勞,更痛苦,所以要趕快做出決定。欠他的3萬塊錢必須的還,但他追加的1萬完全是敲炸,必要的時候你可以使用法律**。當然建議你好好和他談談,注意考慮他的感受,男生的自尊心很強

2樓:匿名使用者

三萬還他 最多再給他同期銀行利率的利息 他多要一萬純扯蛋 沒有法律保護的 不用管他 他硬要的話這跟勒索沒什麼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哪有分手費這一說。鬱悶!如果當初你是沒錢跟他的話,或很需要錢跟他的話。那你應該付點利息費。不過也沒有1萬這麼多。看著給吧。。

4樓:匿名使用者

從道德上說 給人家吧!

5樓:匿名使用者

給人家不然人家要找你上電視台..

6樓:毅狸相待

不讓他碰你 他要強行跟你那個 就告他**

和男朋友一起一年多了,經歷了很多事情,現在他欠錢40萬說要跟我分手,如果我能 20

7樓:匿名使用者

嗨,一句一句解釋,

首先,你們在一起,沒結婚,只是朋友關係,

幫他還錢,是版情權

分,不幫他還,也是情理之中,

但幫他還,除了情分,就是債務關係,他就變相的欠你的錢了,在這裡,你要看清楚一點,

你對他這個人了解麼?

你覺得,和他在一起幸福麼?

之後來說你們倆的情況,

他現在的情況是已經欠了錢,

而且是用你們倆之間的感情,來強迫你幫著還,你要是不幫,你們倆就沒感情了,

你要是幫,你倆也是沒有感情了,頂多是欠債轉情債,但不是愛情了,,,所以,還是喲啊看你,他的意思很明確,

你幫與不幫,都和他沒啥情分了,,,,

分了吧,

找個好男人,沒有欠債的,疼你的男人,嫁了吧,,,,祝你幸福。。。。,。

8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是趁早離開他吧,他幹什麼欠那麼多錢?和你無關的債務你有必要給他還債嗎?大腦進水了吧!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人還叫男人啊。什麼什麼意思。你還管他什麼意思。

10樓:閒雲野鶴之初戀

算了吧,分手吧,我欠了五十萬,都沒有女人願意跟我在一起了,你還願意跟他在一起,你算可以了

11樓:孟子故里看貼君

欠那麼多錢,

怎麼去還?

*還提什麼:

房子車子妻子*

光票子就【壓力山大】,

還有心思談哪門子〖戀愛〗!

12樓:手機使用者

那就還是分手吧,這就是綁架你

13樓:匿名使用者

=。=意思是沒錢談戀愛

跟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現在分手他叫我還他所有錢,我該不該還

14樓:匿名使用者

真的很小氣。那你就朝他要你的青春,比如:「女人的青春就10幾年,按十年算的話他佔了幾分之幾,況且,你懷孕**的精神損失費和後遺症醫療費,如果你不還我**的精神損失費,那就給我孩子的撫養費,你當初花了幾千塊錢,買了乙個**,是為你自己好,省著養個孩子,這完全是出於對你自己的考慮,而沒有考慮到我自身的健康問題,這是你欠我的才對,你又不想要孩子,所以給的**費,那是你自願的而不是我求你的,既然這樣,咱們互不兩欠,又何況算下來,是我吃虧,我是受害者,**一次風險多高,說出去和你原來還有個孩子多丟臉,這多影響我下乙個男友,你有本身把這個先算清了再和我談**費,要不是你這個人渣,能懷孕嗎?

不是你這個人渣,能**嗎?要不是你這個人渣,還不用你給我**費呢,說到底根源在你,沒你我tm能懷孕?能蹦出乙個孩子?

我告你既然你提了,那咱就好好算算這帳,跟你在一起的時間我錯過多少好男人,多少好時光,就憑你這句話就證明我當初眼瞎了,別再打擾我,休怪我不念舊情……」諸如此類的,慣著他還來勁兒了!告訴他,「既然分開了,就不要再互相打擾各自的生活,既然當初愛過,就不要後悔當初的選擇,從分手的那一刻起,我們已經沒有關係,毫不相欠了。同時,我沒有法律義務去賠償你,你也不必為你的性衝動負責,我們之間,從此,形同陌路。

15樓:楚漢之變

我覺得還是算清楚比較好吧,不會覺得虧了。

和男朋友分手了,他找我要分手費3萬5,我該怎麼辦?

16樓:百度使用者

7月14的就好多,問他要不要,如果威脅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個強硬的朋友保護你,

17樓:喜眉吹雪

呵,只聽說過女孩要分手費的,還少有男孩這樣提出的,說句實話,現在分開是你運氣,這種男人沒什麼前途,一點氣量肚量都沒有,別跟他羅嗦,一句話不給。或者你也提出要分手費,青春損失費十萬。

18樓:夢中女神可愛嘛

你問他平什麼了,戀愛是自由的分手更是自由的,你問他以為是離婚分財產嘛,這點道理都不懂,你問他怎麼不去談多幾個專業吃分手費很快就大發了

19樓:王永軍

不能給她,像這樣的男人你早就該和他分手了

20樓:置業顧問巨集偉

回答問題能不能都全面一點,如果女生是借男生的呢?如果女的是搞破x呢,,,艹。。不給?大不了教育教育她,讓她知道知道,什麼是真理,

2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確定你們是否有經濟糾纏,要是他無理要求的話那不用理會

22樓:海哥

不要理他,這個男人太自私,不像個有擔當的男子漢。

23樓:糊塗一生不情願

你說我沒找你要就不錯了。不過還要看您們之間有過什麼經濟問題和內容而言。

24樓:百度使用者

給他 不然結果只能你的家人給你燒白紙了 不是沒可能

25樓:三二一四二零

當初他給你三萬五了嗎?如果給了,你就應該還給他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曾經給你花過錢你們沒發生關係的可以還他點,如果他和你發生關係了,一分都不給他,叫他滾得遠遠的

27樓:小小一絲風

如果他給過你那麼多,你應該還他一部分,畢竞人家花錢是為了得到你

28樓:回憶往事

如果你確實花人家太多錢的,你是要換了,他既然問你要錢,就說明你用人家不少錢

29樓:匿名使用者

按自己的意願去做、對得起自己的心就好了

30樓:hjx圍脖

你真好笑,說話幼稚到家了,真的想分手他說不分就可以不分的嗎?還說什麼分不開...

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給他,但是我們也要青春損失費5萬元。

32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要臉 或者是你花他好多錢

33樓:聶神

為什麼要給分手費?你欠他的嗎?

34樓:匿名使用者

是他應該給你分手費。

35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他你能在犯賤一點嗎

36樓:知足常樂

你們是訂婚了嗎?是不是彩禮錢

男朋友欠我3萬塊錢現在分手了不還,他說我跟他在一起時自己花的,現在他只是拿回他應得的。我該怎麼辦,

37樓:仙境飄逸如羽

你這女人真是搖錢樹 你給我處物件吧 好不好 我比你男友對你好 你一年也給我10萬

38樓:匿名使用者

來我這,保證你半年掙夠這個熟

39樓:友才有財

把錢給男朋友,大腦進水了

40樓:時光磨滅初心

證據很難找呀,要回的可能性很渺茫

41樓:匿名使用者

去公安機關備案,**會協調的。

和男友分手了他還欠我的錢怎麼辦

42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共同認識的朋友找到他啊~

可是如果找到他,你們有寫借條嗎?

如果沒有,他抵死不認,你還不是也沒有辦法~匯款單應該不能作為證據吧~

頂多只能證明你曾經借錢給他過,但是無法證明他沒有將錢還給你啊~

43樓:我會hao好的

明擺的他換號碼就是要賴賬

你遇人不淑

在法律上那些單據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只能算是贈與

如果他有良心會還給你

沒有良心那你的前就白搭了

祝你好運

44樓:匿名使用者

實在不行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知道麼?

不過你在分手前就要考慮一下啊!

45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借據?有的話直接採取法律手段.沒有的話要趕快取得他欠你錢證據.要是什麼都沒有的話,他又不肯還你,那就沒什麼辦法了

46樓:離別

額!這還是男人麼!分手了就還錢撒!

去找他,認帳就ok,不認帳就找人弄他!

47樓:匿名使用者

有借條嗎?有就可以起訴他不過畢竟作過朋友在起訴之前先告訴他一聲

48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不一定是他不想還給你...可能是因為別的原因才換的號..你可以找他的朋友什麼的把號問到..去問問...

49樓:蟋蟀的蟀

找人辦他 找***的

50樓:此賬號禁用

可以說你你的錢沒戲了

51樓:吆兒_不乖

一定要找他還給你,自己的東西為什麼不要呀~你得問清楚他為什麼換號碼,也許真的他有什麼事情呢?先不要過早的猜測,事實會證明一切的。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花了他幾萬,他每月都自願把工資卡裡面的錢給我隨意支配,現在分手了他讓我還錢 50

52樓:六號橋

熱戀中的情侶經常會為對方的日常消費「買單」,對於購買衣物、食品等物品屬於交往過程中的正常開支,在無書面約定或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情況下,情侶之間的這種行為視為一般贈與。一旦雙方終止戀愛關係,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對方返還。

若是贈與貴重物品的,如購房、購車、金飾等大額消費支出,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締結婚姻的暗含條件,若因戀愛失敗而分手的,如果受贈與一方仍占有該貴重財產,則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贈與一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

另外,我國法律規定,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在結婚登記前,可以要求返還。如果雙方已經結婚卻沒有生活在一起,或者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兩種情況下雙方又離婚的,給付方請求返還彩禮的,法院予以支援。

綜上所述,即使你男朋友告你,你也可以勝訴。

5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的不想在一起了,最好還點回去,新聞上很多那種被花了錢最後人才兩空受刺激殺人的案件不少的,而且於情於理也該還點回去。你想想,兩個人在一起除了感情外還有什麼,是互相的需求,男的需要女的提供觀賞和生理價值,女的希望男的提供金錢價值,你們沒發生關係,可你卻花了他幾萬塊,現在又不要他了,他怎麼想都覺得自己是虧的啊。。。如果換位思考,乙個男的睡了你幾年,也不給錢給你花,現在覺得沒意思想換人,你什麼感受,,,,

你可以和他說,你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也是因為感情,不是為了其他,現在真的是兩個人不合適,自己也很內疚,自己錢也不多,還給他一點,希望大家以後都能幸福之類的。不然他一直纏著你,你也不能開始新生活,給別人一條路,也是為了自己

54樓:匿名使用者

是他自願給的而且有證據,他也告了也是你贏,不過呢,你還是還他一部分,不要弄的太難堪

55樓:匿名使用者

有錄音等證據不要怕,等法院處理。

56樓:最愛在大自然中

關鍵看是誰先提出的

分手。他先提出分手,你可以不還。

你先提出分手,那就把錢還了吧!

做人最好不要佔了誰的便宜,也不要欠了誰的賬。這樣才活得仗義坦然!

一年多你花了幾萬元有點太霍霍!

以後要按自己收入的20%左右算計著花錢,才會有備無患,不被別人難住!

57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用擔心,他是在威脅你的,你手裡有證據,他自願給你的,你怕什麼

58樓:海綿健康

當然不會都是他自願給的,又不是威脅他要的

5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坐牢,這是民事糾紛,這是戀愛期間的共同消費。況且他是自願的。你有他相應證明。沒事的讓他去告吧?你想還他,可以給他一部分,不想給可以為兩個人同居期間的共同消費做為處理。

60樓:無邊落暮

你們兩個都是奇葩 只能說

61樓:匿名使用者

一次500算一下,看他的錢夠不夠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了四年,現在要分手了,去年家裡有事他給我了8000現在要回,可是我才剛上班沒錢,

6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跟他說明情況,剛上班現在沒有那多錢,分幾次給他行不行。如果他說行,這幾天分期給好辦了。如果說不行,你借錢也要給他,但要他明白乙個道理,老娘的感情不是八千塊錢就了得的,而你的責任心也只他媽值這個價了!

63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把實際情況和他說一下啊 我想你們四年的感情他應該可以理解你吧 ?對嗎?你們分手的原因方便說一下嗎?記得採納吧!

6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分批給他 每個月打一點給他 如果他這都不同意 那也太不男人了 但也別拖太長了 畢竟你借錢在先

65樓:520情感專區

這個問題主要看是誰提出分手的???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的,這錢就不用給他了,如果是你提出分手的 這錢 還是給他吧!!! 希望能幫到你。

66樓:

感情上已分手,就不要再在經濟上有糾紛,盡量早日歸完是最好的

67樓:匿名使用者

是誰說的分手,是你就還他,不是就不還,如果他不願意,就叫先賠你青春損失和精神費

68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耍無賴,你就想辦法還吧,問你父母要吧,畢竟不是你用的,是你家裡用的,分手了,該還清的最好

69樓:清凌凌的水

既然要分手就得嘗還你欠的錢,想辦法去借,或是分期付款,

跟女朋友在一起談了快一年了我很愛她,現在想住在一塊,但是她不同意,她說沒結婚住一起幹嘛?沒結婚住一

聖經的觀點 未婚可以同居嗎?如果你真的愛她就配合她 同時如果她強求禮金十多萬,在這氣氛下,你認為你能付得起就在一起,付不起就好聚好散 感情可以來也可以不要。但是不要隨便許下承諾 你的觀點不太對,婚前性行為對女方百害而無一利。你要麼換個開放的女朋友,要麼就等著結婚,至於彩禮,錢最終給她父母還是她本人?...

和男朋友在一起五年了,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五年了。

您好。這件事也不能一直拖著,既然已經在一起五年了,一直拖下去雙方家長也是不願意的。並不是非要等著有了錢以後才結婚才能能要孩子。要是真這樣等的話,您的男朋友就三十歲了。不要太猶豫下去 其實你們年齡也不小了只是說現在條件沒那麼好可以先結婚然後等兩年穩定了再要個孩子這樣剛剛好 這是結婚焦慮症。相處五年,說...

跟男朋友認識有一年了,在一起多半年了,這一年除了他兩次旅遊,一次七天和一次五天以外,我們幾乎天天都

你倆還是缺乏點共同點,沒有談戀愛的激情,也許是慢熱的那種,仔細觀察,實在不行長痛不如短痛。是的,最好是可以先分開一段時間可以是幾天,過過屬於自己的生活,只有有了距離才會珍惜,當長時間的在一起的話,相互已經成了習慣,那麼生活必然變得平淡,同時相互之間的缺點和問題會被放大 愛情裡面總會有那麼一段疲勞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