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爺爺死了,就是爸爸的叔叔,已經過了49天了,有個姐姐要結婚,我可以當伴娘嘛

2021-03-23 03:30:00 字數 5954 閱讀 4161

1樓:金香欲

說白點,又不是自己的爺爺奶奶和父母去世,該幹嘛幹嘛

2樓:匿名使用者

各個地方風俗都不一樣,不過大部分地方都應該不太好吧

3樓:華哥

可以的,必定是出過嫁了,是人家的人。

4樓:百度使用者

這要看你們當地的風俗

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你那個姐姐介不介意。

結婚以後家庭關係處理。

6樓:蟹黃邪皇包

本著感恩的心,因為他們至少給了你乙個愛人,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你老公哦,凡事講道理,尊重老人,就算他們不對,也要慢慢講,不可以和他們吵,因為再有理一旦吵起來都是媳婦的不對,多換位思考,在她們面前盡量多寵老公,背後再讓老公寵你

結婚了 怎麼處理家庭關係

7樓:都可小魚兒

尊重,信任,坦誠,寬容

8樓:匿名使用者

放寬心情,該幹嘛幹嘛

如何處理好婚後家庭關係?

9樓:匿名使用者

對待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出門多誇,讓對方願意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其他問題可以看看婚姻守則。祝幸福!

copy我寫的婚姻守則:給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有的人與姻親處得比生親還親的。

一句話:學習做丈夫妻子、父母兒女、翁岳婿媳、兄弟姐妹。因為大家都沒有經驗。大家都需要學習。

如何幸福生活:當成一家人,大家一家親;索取不奉獻,至親也不親!【莫讓愛成為負擔】

夫妻父母子女如何做:親嚴姻慈。

婚姻是需要經營的嗎?寫出來簡單,真懂嗎?問問自己和父母。

我寫的婚姻守則:僅供參考

1、把公婆岳父母、丈夫妻子、女婿兒媳、對方的子女當自己家的人。

孝敬對方父母,想想對方父母養子女多年,今天給你做了丈夫媳婦,感恩的叫對方父母爸媽吧。真心心疼對方子女,想想婿媳在家都是寶貝,今天給你家做了婿媳,你們一家人不心疼難道讓別人心疼?

【想一想丈夫妻子都是相愛才結婚】丈夫或妻子是因為相愛才離開自己的家成立新家,要願意付出、多看優點、平等溝通、相互包容、相互激勵。

【想一想不論婚生、非婚生、收養、繼子女,都是夫妻雙方需要撫養的子女】對待子女要換位思考、平等溝通、適時激勵、鼓勵夢想。

【想一想不論親生、養、繼父母,都是養育自己、需要自己贍養的父母】對待父母也要換位思考、平等溝通、適當包容、適度孝敬。

2、生活中必然會發生矛盾,處理需要藝術

自己父母子女自己教自己吵,因為都是第一次做公婆岳父母和女婿兒媳。包括家中各種血親,盡量不要與姻親發生爭吵。與姻親的矛盾參照第3條。

3、夫妻有事,回自己屋爭論、定主意、定規矩。【如果愛,就會相互包容,容忍對方的錯誤,共同創造好生活】

兩個人、雙方家庭也可能出現矛盾,兩個人要統一意見,與家庭的矛盾參照第2條。

4、日常相處的藝術【把自己當家人】

叫對方父母、親戚都是咱爸媽、咱什麼;叫自己父母、親戚是我爸媽、我什麼不就更親了?也分得清楚了。

5、學會處事【逢年過節都應當去看望老人】

去自己家,不管誰買的東西,一定要說是自己不讓買,對方非讓買。這樣父母才覺得你找對了人。(不論誰的錢,都是你們倆的錢,乙份投入兩份收穫)

10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關係其實很好處,記住乙個你愛的是他,那麼他的家人也是你的家人,心懷感恩之心去面對他父母給你培養了這麼優秀的老公,相信一定會處好,剛開始可能會有些磕磕絆絆,以寬廣的胸懷容納他們一定會處好

11樓:知識射獵者

學會讚美,保持距離有點神秘感

為對方著想,偶爾來點浪漫的氣氛

女方要對男方的父母主動友好,買點東西啊什麼的,主動勸老公多陪陪父母等等,就像女兒一樣

女方還要學會打扮自己,多多學習,如禮儀等讓自己美麗年輕最重要的,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要保持謙讓,尤其女人更應該壓事!

祝你:天天好心情,家庭和睦~\(≧▽≦)/~

12樓:匿名使用者

總的原則:少說話,少拿主意,多幹活,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相夫教子,尊重長輩;

婚後如何處理好家庭關係?

13樓:愛好是個悲催

兩個人一定要多溝通交流,維繫好正常的溝通渠道。

婚姻生活中的矛盾多數都是來自於無法正常溝通,只要有什麼事情都坦白說明,兩個人互相商議,婚姻生活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和我媳婦結婚三年多了,兩個人很少吵架,關係一直都很融洽,有矛盾的時候就講事實擺道理,誰能說服誰就聽誰的。

14樓:碩陽人福

對於結婚以後,我覺得確實應該要懂得處理好這個家庭關係,首先呢,我們應該要懂得尊重自己的家人,另外有矛盾以後千萬不要隨便爭吵,要以和為貴的態度,只有這樣的話,我覺得才有可能處理好家庭的關係

15樓:30秒不

家庭關係可不是那麼容易好好相處的。

覺得只要是能夠做到換位思考的話,家庭關係應該就會處理的比較不錯的,做什麼事情之前先要考慮一下,如果是對方的話怎樣去做,相信只要兩個人都這麼考慮的話就不會出現問題了。

16樓:素花體育

在結婚之後兩個人必須有一致的目標,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有什麼話就要說出來,當面鑼對面鼓的講開,這樣兩個人才能夠把婚姻經營好,才能有幸福的家庭生活。

17樓:時光火車不停留

我覺得要處理好家庭關係的話,要看對方是什麼人,如果對方的脾氣是那種很固執,然後有好有偏見的,無論你怎麼處理,我相信都處理不好。

18樓:度e客

都說戀愛是復兩個人的事制

情,那麼結婚就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婚後雙方兼顧的不僅是夫妻之間的關係,還要考慮到對方家裡的人的感受。

其實人與人相處很簡單的,況且是未來要陪伴他們共度餘生的家人,只要我們將心比心,用自己最真誠的態度對待別人,相信關係也不會差到**去。

19樓:老罈酸菜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兩個人在生活的過程中還需要注意雙方父母的態度。多重對方以及他們的父母,有事聽聽他們的意見,制定共同的目標,一起為了目標共同努力。

20樓:無言

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把對方家裡人當做自己家人一樣照顧對待,慢慢的也就像家人一樣的存在。

21樓:薛無依

還沒結婚,還不好說!但是如果有人願意和我結婚,我一定會好好待她!不說做到妻管嚴吧,但我絕對不會打老婆,有大事肯定也是相互商量解決,男主外女主內,我負責掙錢養家,家裡事務由老婆大人全權**!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22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乙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23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乙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乙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乙個戶口本裡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24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乙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25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26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什麼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

27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結婚前,家庭

主要成員為父母兄弟姊妹,主要社會關係為父母雙方的家庭成員,比如爺爺,奶奶,叔叔,姑姑,外公,外婆,舅舅,姨媽。結婚後家庭成員是丈夫(妻子)兒女,主要社會關係是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

28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指直系親屬 , 即你的父母,親兄弟姐妹 ;主要社會關係,一般是指與發展物件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聯絡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

29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你的父母兄弟的名字,社會關係是你對他們的稱呼

關於結婚和男女雙方家庭關係

30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沒有那麼多的規矩的,只要酒席辦得好,客人高興而歸,就是新人們的最大滿意,或許有很多的「當地風俗」,不妨試著「打個擦邊球」

31樓:天天都很好

我再08年結婚的 情況與你差不多

我就用實地告訴你吧 我是桂林 老婆柳州 工作在南寧朋友大多也在南寧 當時我們是這樣做的

先在我家拜了酒 是用我和老婆名字發請柬的 然後客人全是我家的客人和朋友她家沒來人也沒來朋友

然後就到了柳州 又擺了一次酒 然後就是請了她家的親戚與他與同學朋友因為柳州離南寧近就順便把南寧那邊共同的朋友也請來了,請柬還是我們二個的名字。兩次婚禮酒席的錢都是我家出的自然禮金也是我們收的 因為以後還禮的是我們

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

希望可以給你帶來啟示。

二爺爺死了,就是爸爸的叔叔,已經過了49天了,有個姐姐下個月結婚,我可以做伴娘嘛

去問你的長輩,看是否有什麼習俗!如果有,還是算了!如果沒有!做個伴娘,只要你姐姐同意!不就沒問題了!不要把問題想的太複雜!也許你開口就可以了!如果你不信迷信可以,如果迷信就別去。你這麼問說明你還是有點迷信的 生死離合喜都是人生常事。兩者能有什麼牽連呢?做個伴娘還要講究那麼多,你那二爺爺對你親不親?對...

爸爸 叔叔和爺爺比體重。叔叔不是最重的,爸爸不是最輕的,爺爺既不是最重的也

爸爸 叔叔和爺爺比體重。叔叔不是最重的,爸爸不是最輕的,爺爺既不是最重的也不是最輕的 說明最重的是爸爸 最輕的是叔叔 爺爺在中間 爸爸140斤,叔叔12o斤,爺爺130斤。符合這個條件。爸爸是最重的,叔叔是最輕的,爺爺是中間的。雖然叔叔不是爸爸的親弟弟,但是,叔叔的爺爺和爸爸的爺爺是親兄弟,叔叔對侄...

男孩有哥哥,也有叔叔,叔叔就是爸爸的弟弟

你真會比喻,你有這樣乙個好哥哥令人羨慕。至於你叔叔的愛對你有多少?我想他也應該像對待他的孩子一樣吧。你爸爸的弟弟,對你應該也差不到 去。你有這樣和諧的家庭,你應該感到驕傲。也不一定,哥哥是經常和你在一起,表達愛的方式和渠道很多,叔內叔就不一定經常和你生活容在一起了,所以,即使也非常愛你,但又不經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