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蓋不蓋房,農民有幾個為人的不都是怕沒有房,兒子取不到兒媳婦嗎

2021-03-19 13:06:00 字數 6387 閱讀 5023

1樓:心夢了無痕之歌

話糙理不糙,農村有的人很「賤」,你不蓋房本身也沒什麼,有這些人就會說你這、說你那的,本身你找的未來媳婦是不計較這些的,都是因為這些愛攀比的人,這些「賤人」搞的事。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是買縣城裡的房,還不一定娶媳婦

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時代不同了,蓋不蓋房還要看有沒有這個需求。只要夠住就可以了,現在的孩子們心中都有自己的規劃,蓋房之前最好和他們溝通一下。

4樓:雪墨

此話在理,還有的就是攀比之心。

5樓:三郎快樂

其實這就是乙個現實問題。中國人都是如此,都想有自己的房子。

6樓:空中樓閣

你說的沒毛病

誰家父母都想兒子

早日娶上貌美如花的兒媳婦

早日抱上大孫子

如果沒有房子

誰會給你家提親呢

7樓:藕塘沽源

農村就是這樣,你要是沒個像樣的房子,誰都不會看上的

8樓:思語新竹

農村結婚都要有乙個屬於自己的房子,沒有房子,怎麼結婚呢?住**呀?

9樓:專業家具安裝

這就是所謂的現實社會,

現在,農村有房子沒有什麼用,

想娶老婆,必須要在縣城有房子,

還要有車子,物質社會,沒辦法,

沒房子,沒車子,女的看都不會看,掉頭就走。

老人癱瘓在床閨女不庇護都有兒子和兒媳婦庇護,閨女能分房產嗎?

10樓:正凱歸來

現在老人能講話嗎,你可以這樣叫你母親決定給不給她,看你母親怎麼說,如果不能講話了就上法庭,說母親病危時不管不問,病了也不出力,如今要分家產的時候跑來了你良心何在,父母養你那麼的容易嗎人老了都需要照顧的,當時母親病危時你幹嘛去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癱瘓在床,子女都有贍養義務。

如果老人去世前有遺囑,把房子留給照顧自己的子女,可以按遺囑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子女都有繼承權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立乙個遺囑了,如果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當然也不能分到財產

13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都是繼承人,都有繼承的權利,閨女不盡孝道,老人也可不給房產。

14樓:花生寵物

不能!如果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就沒有權利去分割家產。

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老人可以立下遺囑,這樣老人的房產都可以歸兒子和兒媳所有,畢竟老人生前是可以立下乙份遺囑的,除非這個房子房產證上有閨女的名字,那就沒有辦法

16樓:木小雨淅淅瀝瀝

不盡義務,就別想著權利了

我想自己掙錢乙個人過日子,不想找物件結婚,雖然有房子,但是我覺得結婚太費錢,要錢也很多?

17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的生活自己選擇。單身有單身的好處。結了婚也有結婚的好處。

選擇單身的人,覺得乙個人自由自在沒有拖累。不必去面對繁瑣的家庭生活。有家的人覺得,心甘情願為了乙個家庭。

在疲倦的時候,家是溫馨的港灣。家裡有人在等著你。有人陪伴才不會孤單寂寞。

18樓:yiti易拉罐

當然可以了,為什麼不可以呢?這種問題放在以前的舊時候可能會被人說你這種是不負責任,對你父母非常的自私。還會有以前舊思想,什麼傳宗接代,延續香火這種所謂的道義去指責別人。

但是說實話,到了現在這個時代,沒有人的生活是需要為別人買單的,你只需要負責你自己的快樂和幸福。哪怕是你的父母,其實也應該是以你自己為重。父母所謂的希望孩子結婚生子,不過是想要他擁有乙份平淡的生活。

可以安穩的度過一生。但是其實放在現在這個社會。人們所謂的幸福不再是一雙人,也可以是自己。

畢竟老了也不再依靠所謂的子孫後代贍養自己,如果能力足夠的話也可以自己住養老院或者自己給自己提供保障。現在的社會其實對這些東西都很方便的。更何況結婚的目的應該是讓自己幸福,而不是為了結婚去結婚,為了傳宗接代,為了讓父母安心父母的安心應該是**於我們的幸福,但我們的幸福不一定**於結婚。

如果你自己有能力給你自己乙個很舒適的生活有保障的生活。可以讓他們放心,同時你自己過的也很舒服很快樂的話,其實這種生活方式並沒有什麼不同。

19樓:匿名使用者

一切隨緣,自己喜歡怎麼過那是自己的事情,自己決定就好,別人永遠不會感同身受的,因為現在的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考慮問題,千萬不要跟別人走,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當然了等你遇到了乙個你認為真的喜歡的女人時,你會把握住機會的。好好照顧好自己,每個人的人生都不同,管別人說什麼呢?自己過得好就行了,不要在意太多,想太多往往心累,有房子是特別開心的事情,好好愛自己,祝你幸福,開心點,一切都好

20樓:揚波集團

人怎麼活著都是在受苦 沒有這種苦就有那種難 不結婚有你的理由 結婚有結婚的好處。錢多錢少都有困擾,錢也不是萬能的 有些事情錢辦不到。終身大事須謹慎

21樓:知道小辣椒

結婚是很費錢的,你有這個省錢的心其實是很好的,但是你不能為了結婚所花費的那些錢而不去找物件,你可以跟你的物件說明情況你們結婚可以不辦酒席,或者是沒有任何形式的一種結婚,只作乙個婚姻登記這樣就好了。如果只是婚姻登記的話,就不需要花太多的錢也不會太過於鋪張浪費這樣你就可以跟你喜歡的人一起過日子。

22樓:456你是誰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想自己乙個人掙錢過日子,你不想結婚找物件,雖然你有房子,但是你覺得結婚太費錢了,太貴了。我覺得你這個想法也是可以的,你乙個人歲月靜好也是可以的,畢竟房子也是你的,錢也是你的。

23樓:離_別殤

如果這樣的話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吧,你想自己住就自己住啊,誰也不會阻攔你的。你想怎麼樣是你的自由?反正你的人生是你自己活著。但是如果你想長遠一點,能想到後果就好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結婚,自己過一輩子,到老的時候,會後悔的,會孤獨,父母也不會同意的,他們還要抱孫子呢。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這種想法很不正常。雖然乙個人過自由自在。但是。生活當中是需要乙個伴侶的。我不知你以前受過什麼傷害,在感情方面。才使你有這種想法。

26樓:知舍之心

有你這種想法的人很多,很正常。

但有個社會性問題,沒有小孩,人生會缺少一種樂趣。

等你老了,你會很寂寞、孤單。

2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也可以啊!因為社會對這方面的包容度也提高了。這個你第乙個需要考慮你的父母親朋長輩的看法和想法,能不能夠面對他們?

讓他們能夠接受,特別是你的至親,允不允許?這會影響你的;第二個最主要的就是有沒有考慮到你今後的生活需要?畢竟獨身一人,有自由,也有許多不方便。

28樓:北京易淨堂

這個看你自己、不後悔就好。

29樓:生無所妄

凡事想好後果,想好了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3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不違法,有什麼不可以

31樓:桑枝我最愛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你覺得行就ok

32樓:匿名使用者

想做就做,不要在意別人的想法

請教兒子死後,兒媳婦的贍養義務和繼承權利

33樓:牙小孬

媳婦和女婿法律上沒有贍養公婆以及岳父母的義務 不過道德上鼓勵繼續贍養 喪偶的媳婦或者女婿盡到了贍養老人的義務 是可以分割老人的財產的 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受法律保護的...至於房子 婚前的房子 如果是你外婆的名字 那媳婦是分割不到的 婚後你小舅子建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 媳婦可以分割一半 剩下的一半作為遺產分割 由媳婦 父母 子女三方均分

34樓:我係魚擺擺

這種關於房產的問題豈能在這裡三言兩語說的清楚,,建議樓主去諮詢律師,,,

就從你所表述的,就有幾大疑點,

1, 第一套房子,就是你外婆修的那套房子,我不想管是誰去修的,我只想知道這套房子是什麼時候過的戶,是在夫妻結婚以前過戶,還是夫妻結婚以後過戶; 如果是夫妻結婚以後過戶,如果老人沒有特別宣告是送給你那小舅的,那麼這套房子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第二套房子,是夫妻結婚以後所修的,理所當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繼承的問題, 你小舅的父母,還有那女人,對於這2套房子都有繼承權,具體如何繼承,由於樓主表述不清楚,恕在下不知如何解答;

還有,那女人即使繼承了你小舅的房子,都沒有任何義務贍養你小舅的父母,原因我不想多費唇舌;

你所問的這個問題,還要涉及很多內容,還要看你小舅的房子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是否構成家庭共同財產,如果是共同財產的話,繼承的份額又會變化,,,所以牽涉的內容很多很多,律師要審查的內容也很多,,,不是你在這個地方打幾個字就可以把情況說清楚的,,,所以我建議樓主去找個律師當面諮詢,,,,,,

謝謝,,打了這麼多,對你這麼負責,麻煩,,分給我,,,

35樓:匿名使用者

你小舅的妻子是沒有這項義務的。都可以主張繼承權的,但這個媳婦對於其丈夫的財產也是有繼承權的。

36樓:

完全可以,她是有義務贍養已故丈夫的父母的,財產有公婆四分之一

37樓:一克拉眼淚

你外婆一房 那女人一房

老家舊房推了起的新房子,房產證能寫兩個人的名字?有人說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不然房產證拿不到是這樣嗎 20

38樓:皆有可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規定可以由兩個人共有,並沒有規定其關係。

兩個沒有親屬關係的人,可以一起買房子並在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房子屬於不動產,不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這樣兩個人都是共同所有者。

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一般情況下,房地產許可證只能發給特定房屋的所有者。但如果房屋是共用的,在雙方達成協議或肯定的情況下,除了房屋所有權證之外,共同所有者可以獲得共同所有權證書。

3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是法律規定的。

40樓:匿名使用者

老家?應該是農村吧,農村現在是一戶一宅制,房戶證只能是戶主的名字。

41樓:彩虹橋的喵

房產證上是可以加乙個人的名字的

42樓:吉石祥

老家中方的托起了新房子房產證能寫兩個人的名字有人,說只能寫乙個人的名字。

我和老公都是再婚,領證七年了,白手起家,現在想買房子,房產證寫他乙個人的名字對我有不利嗎?

43樓:春羽乘風

既使你對他很信任,

但房產證最好還是寫兩個人名字。

如果發生感情糾葛,

也能得到合法權益。

凡事沒有絕對的,

以防萬一為好。

44樓:匿名使用者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

有明確規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乙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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