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和校標的區別,校徽和校標的區別

2021-03-19 02:19:31 字數 1946 閱讀 1034

1樓:蝸牛西點

是的,這個校徽以後會出現在你們學校的大門上.

校徽和校標的區別是什麼?

學校logo就是學校校徽麼,還是說兩者有區別,具體有什麼區別,希望廣大朋友麼依依點出,萬豐感謝

浙江大學校徽的含義

2樓:噬魂殘夢

校徽含義:

1、浙江大學的校徽分內外兩圈,兩圈之間的中英文浙江大學字形內含著今日之浙江大學已走向世界,1897表示浙江大學的建立年代可追溯至求是書院。

校徽**展翅飛翔的求是鷹代表浙大的「求是」精神,寓意著浙江大學師生,繼承發揚「求是創新」的優良傳統。

嚴謹治學,銳意進取,勇攀科學高峰,為將浙江大學建設成世界一流大學,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拼搏的精神風貌。

2、2023年學校對校徽設計進行了徵集。經廣泛徵求專家和師生的意見,大多數師生員工傾向於以傳統的「求是鷹」為主體所構成的校徽設計稿。

認為表現剛健、博擊個性的「求是鷹」已作為浙大的象徵,並在廣大師生員工和校友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而,保留三十年代浙大校徽中求是鷹的基本形狀,在一定程度上也體現了歷史的繼承性。

3、在2023年1月22日舉行了校務會議上,學校黨政領導對校徽方案作了審議,基本確定了校徽方案,並提出了修改意見。

據此,校長辦公室對校徽方案重新作了調整和繪製。2023年1月31日的校務會議再次審議了修改後的校徽。這樣,校徽獲得正式通過。

3樓:紫陌泠然御風

浙江大學的校徽分內外兩圈,兩圈之間的中英文浙江大學字形內含著今日之浙江大學已走向世界,1897表示浙江大學的建立年代可追溯至求是書院,校徽**展翅飛翔的求是鷹代表浙大的「求是」精神,寓意著浙江大學師生,繼承發揚「求是創新」的優良傳統,嚴謹治學,銳意進取,勇攀科學高峰,為將浙江大學建設成世界一流大學,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拼搏的精神風貌。

2023年學校對校徽設計進行了徵集。經廣泛徵求專家和師生的意見,大多數師生員工傾向於以傳統的「求是鷹」為主體所構成的校徽設計稿。認為表現剛健、博擊個性的「求是鷹」已作為浙大的象徵,並在廣大師生員工和校友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而,保留三十年代浙大校徽中求是鷹的基本形狀,在一定程度上也體現了歷史的繼承性。

在2023年1月22日舉行了校務會議上,學校黨政領導對校徽方案作了審議,基本確定了校徽方案,並提出了修改意見。據此,校長辦公室對校徽方案重新作了調整和繪製。2023年1月31日的校務會議再次審議了修改後的校徽。

這樣,校徽獲得正式通過。

校徽,是學校的象徵。可應用於學校重要活動場合、有關宣傳媒介、信箋、信封等。

上海交大與西安交大校徽區別

4樓:安洛唯的小

除了乙個是上海,乙個是西安和顏色,其他都一樣!

上海交通大學校徽圖案為齒輪鐵砧錘鏈和書本。校徽中心為鐵砧,鐵鎚,砧上置四本平放的線裝書和三本豎放的現代書籍,示工程教育工讀並重,融匯古今、學貫中西之意。砧座有阿拉伯數碼1896,表明交通大學的創辦年份。

砧外為齒輪,內部為一船舶形狀,皆寓工程與交通之意。校徽有24齒和48齒兩種規格。

歷史2023年1月23日,淩鴻勛校長通告公布校徽。雲:「為通告事,校徽所以表揚學校性質,與精神關係至重。

上年以本校校徽,丞應明定,曾經徵求式樣,並交由教務會議推定委員會審查。茲經參照原式,重行制定,合丞公布,作為本校校徽。下學期起,一律採用,特此通告。

」當年2月5日,校徽呈部備案獲准。至今校徽圖案基本未變。校徽意義校徽圖案中心為鐵砧、鐵鎚,砧上置中西書籍若干冊,表示工程教育工讀並用之意;砧座有阿拉伯數碼1896四字,表示本校創辦之年

份。砧外為齒輪,外框像車輪,皆寓工程與交通之意。校徽應用在校徽圖形直徑60厘公尺以下的應用中,使用18齒和24齒的圖形標準;在校徽圖形直徑60厘公尺以上的應用。

5樓:不閒在

校徽齒輪的齒數不同。上海60齒,西安24齒,北京72齒

目的和目標的區別是什麼目的和目標的區別

1 二者定義不同 目的比較抽象,是某種行為活動的普遍性的 統一性的 終極性的宗旨或方針。目標則比較具體,是某種行為活動的特殊性的 個別化的 階段性的追求或目標。2 二者用法不同 某一行為活動目的的最終實現有賴於許多隸屬的具體行為活動目標的實現,目的內涵的精神是貫穿於各個具體目標之中的。在有意識區分兩...

商標和logo有什麼區別,logo和商標的區別。

logo和商標都是一種區分的標識,但是他們有不同之處 logo可以是乙個商標,同樣,商標也可以作為logo,但是logo未必就是商標,商標也未必就成為logo。比如我的產品申請商標為a,但在我的產品包裝上,我也可以打上我的企業logo b,這個b就不是商標,而是企業標識,這時logo就不是商標,商標...

商標續展和重新註冊商標的區別在哪

根據 商標法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 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根據 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