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頒布的新法律法規有哪些

2021-03-11 07:53:52 字數 5684 閱讀 3655

1樓:匿名使用者

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為配合刑訴法實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內布《關於適用〈中華容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公安部修訂《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修訂《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施行時未結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學位**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

修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修訂《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

《藥品和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

《性病防治管理辦法》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

修訂了《消費者權益保**》

修訂了《人身傷害鑑定標準》

2樓:裴蓁律師

進入人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大官網,即可知道

10月起有哪些法律法規正式實施 2015-2016新法規政策一覽

3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實施

食品不合格賠償保底千元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食品安全法》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諸多熱點問題被消費者寄予厚望,消費者最關心什麼?食品安全維權還有哪些難點?昨天,北京消協依託消費者網發布最新調查報告,資料顯示,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是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問題。

對於維權難,消費者認為當前食品消費維權主要難在取證、檢測和責任不好認定上。

「您最關心新《食品安全法》哪些內容?」29.49%消費者選擇「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排在第一位,之後依次為加大處罰力度、千元保底賠償和確立首負責任制。

資料說明,消費者最關心的,是構建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體系,嚴格規範食品經營主體行為,提公升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其次是關心加大處罰力度,形成有效震懾;設定千元保底賠償,激發消費者依***熱情;確立首負責任制,為消費者依***提供方便。

與消費者不同的是,經營者對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明確網路食品交易主體責任、確立首負責任制等有關制度建設表現得更加關心,而對宣告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加大處罰力度及設定「千元保底賠償」等有關懲罰和監督的條款,卻明顯缺乏關注與重視。

10月1日起提高抗戰老戰士優撫補助標準

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介紹,民政部將在10月1號再次提高各類優撫物件的撫卹優待和補助標準,在這次提標中將重點向參加過抗戰的老戰士傾斜,通過多種手段來確實保障他們的生活。

近日,民政部剛下發通知,向抗戰老兵發放5000塊錢的生活補助和抗戰勝利70周年紀念章,其中也包括國民黨的抗戰老兵。

竇玉沛介紹,民政部所掌握國民黨的抗日老兵數量是6000多人。民政部所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一般都是在鄉的。這些人可能生活相對比較困難,民政部發放補助的條件是參加過抗戰,後來在解放戰爭中起義投誠,或者參加完抗戰回鄉務農。

目前,民政部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和老同志是5萬多人,給每個人發放5000塊錢。

竇玉沛同時介紹,民政部平時對參加過抗戰的在鄉的老戰士都有生活補助,目前**補助的標準是每年7000多元,有些地方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還要高一些。

《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活動管理暫行規定》10月1日起實施

工商總局:電商大促10月1日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

年末「雙11」、「雙12」等電商「大促」離我們越來越近了。今年電商「大促」中,如果再出現「預售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贈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條款,將得到遏制。工商總局發布《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活動管理暫行規定》。

從10月1日開始,電商平台再進行集中**活動如出現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為,可能會被查處。

根據《規定》,網路集中**,是指在特定時間內,網路集中**組織者即第三方交易平台組織經營者在網際網路上,通過提供優惠條件開展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其中,作為集中**的組織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應當記錄、儲存**活動期間在其平台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資訊內容及其發布時間。同時,交易平台需對網路商戶的**活動進行檢查監控,如發現商戶有違法違規的行為,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務,並予公示。

對於此前「雙11」中曾經出現部分店家規定預售商品無質量問題不得退換貨,且得到了交易平台的支援等問題,此次《規定》中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採用格式條款設定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關於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的通知》10月1日起實施

兩部門取消船舶港務費等七項水運涉企收費

記者從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從今年10月1日起,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船舶臨時登記費、船舶煙囪標誌或公司旗註冊費、船舶更名或船籍港變更費、船舶國籍證書費、廢鋼船登記費等7項**級設立的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將被取消。

兩部門表示,此舉旨在落實***關於推進收費清理改革的工作部署,並切實減輕航運企業負擔,促進長江經濟帶發展。

根據兩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的通知》,兩部門要求各省(區、市)財政、**部門要對省級設立的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進行清理。取消屬於**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以及主要目的是養人、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不合理收費專案。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專案。

甘肅:甘肅社會救助條例10月1日起實施

全省年均救助人數達1200萬

甘肅省**新聞辦舉辦發布會,通報《甘肅省社會救助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悉,該條例是甘肅省首部、也是全國省級層面第二家出台的全面統籌規範各類社會救助制度的地方性法規,對推進全省社會救助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甘肅省民政廳廳長肖慶平介紹,甘肅省情比較特殊,貧困人口相對較多,僅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三項制度性救助就達430多萬人,加上災害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各種應急性救助,年均救助人數約1200萬,接近全省總人口的一半。為此,條例放眼於依法治省、聚焦於依法救助、致力於助推扶貧,是一部針對性、指導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地方性法規。

肖慶平介紹,條例緊貼省情實際,對「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以及「社會力量參與」等內容深入細化完善,使「8+1」救助體系更具有甘肅特色,更利於助推發展,更便於操作實施,增強了貫徹落實的針對性和指向性。

4樓:等待啟用

《10月起有哪些法律法規正式實施

2015-2016新法規政策一覽》

新《食品安全法》對保健食品、網路食品交易、食品新增劑等當前食品監管中存在的難點問題都有涉及,讓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商家承擔連帶責任;國家工商總局發文規定,電商大促10月1日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民政部將再次提高各類優撫物件的撫卹優待和補助標準,在這次提標中將重點向參加過抗戰的老戰士傾斜,通過多種手段來確實保障他們的生活;《山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明確,用人單位應當為在職女職工每人每月發放不低於三十元的衛生費……自今年10月1日起,從**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規開始實施。

**:《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實施

食品不合格賠償保底千元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食品安全法》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諸多熱點問題被消費者寄予厚望,消費者最關心什麼?食品安全維權還有哪些難點?昨天,北京消協依託消費者網發布最新調查報告,資料顯示,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是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問題。

對於維權難,消費者認為當前食品消費維權主要難在取證、檢測和責任不好認定上。

「您最關心新《食品安全法》哪些內容?」29.49%消費者選擇「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排在第一位,之後依次為加大處罰力度、千元保底賠償和確立首負責任制。

資料說明,消費者最關心的,是構建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體系,嚴格規範食品經營主體行為,提公升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其次是關心加大處罰力度,形成有效震懾;設定千元保底賠償,激發消費者依***熱情;確立首負責任制,為消費者依***提供方便。

與消費者不同的是,經營者對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明確網路食品交易主體責任、確立首負責任制等有關制度建設表現得更加關心,而對宣告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加大處罰力度及設定「千元保底賠償」等有關懲罰和監督的條款,卻明顯缺乏關注與重視。

10月1日起提高抗戰老戰士優撫補助標準

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介紹,民政部將在10月1號再次提高各類優撫物件的撫卹優待和補助標準,在這次提標中將重點向參加過抗戰的老戰士傾斜,通過多種手段來確實保障他們的生活。

近日,民政部剛下發通知,向抗戰老兵發放5000塊錢的生活補助和抗戰勝利70周年紀念章,其中也包括國民黨的抗戰老兵。

竇玉沛介紹,民政部所掌握國民黨的抗日老兵數量是6000多人。民政部所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一般都是在鄉的。這些人可能生活相對比較困難,民政部發放補助的條件是參加過抗戰,後來在解放戰爭中起義投誠,或者參加完抗戰回鄉務農。

目前,民政部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和老同志是5萬多人,給每個人發放5000塊錢。

竇玉沛同時介紹,民政部平時對參加過抗戰的在鄉的老戰士都有生活補助,目前**補助的標準是每年7000多元,有些地方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還要高一些。

《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活動管理暫行規定》10月1日起實施

工商總局:電商大促10月1日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

年末「雙11」、「雙12」等電商「大促」離我們越來越近了。今年電商「大促」中,如果再出現「預售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贈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條款,將得到遏制。工商總局發布《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活動管理暫行規定》。

從10月1日開始,電商平台再進行集中**活動如出現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為,可能會被查處。

根據《規定》,網路集中**,是指在特定時間內,網路集中**組織者即第三方交易平台組織經營者在網際網路上,通過提供優惠條件開展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其中,作為集中**的組織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應當記錄、儲存**活動期間在其平台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資訊內容及其發布時間。同時,交易平台需對網路商戶的**活動進行檢查監控,如發現商戶有違法違規的行為,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務,並予公示。

對於此前「雙11」中曾經出現部分店家規定預售商品無質量問題不得退換貨,且得到了交易平台的支援等問題,此次《規定》中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採用格式條款設定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關於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的通知》10月1日起實施

兩部門取消船舶港務費等七項水運涉企收費

記者從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從今年10月1日起,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船舶臨時登記費、船舶煙囪標誌或公司旗註冊費、船舶更名或船籍港變更費、船舶國籍證書費、廢鋼船登記費等7項**級設立的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將被取消。

兩部門表示,此舉旨在落實***關於推進收費清理改革的工作部署,並切實減輕航運企業負擔,促進長江經濟帶發展。

根據兩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的通知》,兩部門要求各省(區、市)財政、**部門要對省級設立的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進行清理。取消屬於**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以及主要目的是養人、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不合理收費專案。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專案。

甘肅:甘肅社會救助條例10月1日起實施

全省年均救助人數達1200萬

甘肅省**新聞辦舉辦發布會,通報《甘肅省社會救助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悉,該條例是甘肅省首部、也是全國省級層面第二家出台的全面統籌規範各類社會救助制度的地方性法規,對推進全省社會救助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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