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權利查處黑網咖並沒收電腦嗎

2021-03-11 06:40:59 字數 2109 閱讀 5308

1樓:好心情站

是的來。擅自設立互聯源

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裝置。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擅自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裝置;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裝置;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樓:小卡律師

目前的情況是文化部門管網咖,你可以找找看看,能不能要回來

3樓:月似狼牙

嘿嘿,網咖是文化部門管,但是你要是開黑網咖嘛,那就是文化部門和公安機關共管了……去所裡問問吧,看看怎麼辦

派出所有權對黑網咖進行罰款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復治安管理處罰法,派出所有權進製行的行政行為是警bai告和200元以du下的罰款。派出zhi所要多你處罰3000元,這是明顯dao的不合法。派出所的行為屬於超越職權。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警察為了撈點外快救濟方式是可以向當地公安局反映情況。

5樓:邪魅蕊總

別這個法那個法的?現實點吧,你文化局有人但是派出所卻沒人,派出所當然要敲詐你一點了,不然怎麼叫派出所呢!

6樓:匿名使用者

先去問清楚怎麼回事如果處理不好去政法委投訴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罰款 你要請請派出所就給你啦

派出所有權管黑網咖嗎

8樓:匿名使用者

網咖的安來全(包括資訊網路安全

自和消防安全)審核屬於公安機關的職責,但不屬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4條第1款第三項規定的「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網咖經營單位的許可屬於聯合許可,主要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根據《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27條的規定,對擅自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

公安機關沒有權利單獨採取取締行動,既然做出的決定不符合第54條,當然也就沒有拘留你的權利。前提是你所經營期間沒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

9樓:匿名使用者

有網咖營業執照是工商部門,審核機關還有文化部門

日常監督和安全管理還要受到公安和消防部門管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就歸警察管

11樓:奈何橋上的等待

這應該屬於特種行業,好比大型遊戲機!

公安派出所有權處理黑網咖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黑復網咖就是無證經營的網咖制。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bai營業場所管du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zhi規定dao,擅自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或者擅自從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裝置。因此派出所是無權單獨處理黑網咖的。

13樓:大麥精品

沒有,那是工商的事,除非它涉嫌擾亂治安或是存在犯罪嫌疑.

14樓:匿名使用者

處理黑網咖應該是網路稽查吧,他們是專門負責這方面的.

公安最多好象也就是協助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黑網咖工商 消防 公安 文化局 都有權查處

16樓:龍格徵皇

這歸工商部門管...

17樓:柏曉斌律師

當然有了,涉嫌非法經營罪。

派出所有權管黑網咖嗎,派出所有權對黑網咖進行罰款嗎

網咖的安來全 包括資訊網路安全 自和消防安全 審核屬於公安機關的職責,但不屬於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54條第1款第三項規定的 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 網咖經營單位的許可屬於聯合許可,主要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根據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27條的規定,對擅自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派出所有權扣車鑰匙嗎,林業派出所有權扣車嗎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並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乙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乙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 複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

派出所有權拘留人嗎

派出所沒有行政拘留的決定權。需要對違法人進行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報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派出所可以先採取強制後再報請批准。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第四十四條 情況緊急,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依法向其所屬的公安機關負責人報告,並補辦批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