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機關的犯罪記錄可以取消嗎在公安機關的犯罪記錄可以取消嗎

2021-03-06 19:14:40 字數 641 閱讀 5995

1樓:戚廣利

公安機關無有權,也不可能清除他人的犯罪記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 安全 部、司法部《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拘留就沒關係,那個想取消只能找關係,不取消也無大礙,只是睜乙隻眼閉乙隻眼的問題,送條煙說2句好話就過去了,只是派出所內的檔案很簡單就取消了

3樓:微微太

當然不行,這會跟一輩子的

4樓:河北常山趙子龍

如果只是治安警告,找到一些硬的關係能刪除。我以前乙個朋友盜竊罪,他姑父叫孫榮政是南京軍區政治部主任,乙個**2天之類,當地派出所就給刪除了。當然他家人只花了500元錢,一般找關係刪除即使是其他派出所所長出面找到給你上檔案的派出所也要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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