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實施監督的方式憲法實施監督的方式有幾種?

2021-03-06 04:37:25 字數 4920 閱讀 7158

1樓:匿名使用者

監督方式表現在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的實施。這項監督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保證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同憲法不相牴觸,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不適當的法律和決定。

二是,對***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進行監督,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三是,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和司法解釋進行監督。

四是,對省級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進行監督,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和批准的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憲法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的遵守和執行。

2樓:楊澤律師

第一,事先審查,又稱預防性審查。即在法律、法規制定過程中,由專門機關進行審查,經審查認可後,才能頒布、執行。

第二,事後審查。即對已經生效的法律、法規在執行或適用過程中,因對它的合憲性產生懷疑而予以審查。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事後審查制。

第三,附帶性審查,又稱具體性審查或個案審查。即司法機關在審理具體案件時,對所適用的法律、法規是否違憲進行審查。

第四,憲法控訴。即指公民個人的憲法權利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憲法實施的監督機關提出控訴的一種制度。

世界各國的憲法實施的監督方式雖各不相同,但在效力上卻是共同的,即主管機關對法律、法規、行政行為合憲性所作出的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憲法實施監督的方式有幾種?

3樓:團長是

一、事前審查

事前審查又稱預防性審查或抽象的原則審查(abstract norm control),一般是在法律和其他法規在制定完成後公布實施前,由專門的機關審查其合憲性,如果發現其違憲,可以立即修改、糾正,以避免在生效之後產生不良的後果。

這種方法最早見於二戰後的2023年義大利憲法,後為各個採取憲法法院司法審查制的國家包括法國所接受。

例如,法國在有關的組織法、議會兩院的規章等規範性檔案頒布實施之前,均提交憲法委員會審查其是否合憲,若判定違憲,則不能公布施行。

二、事後審查

事後審查是指法律已經生效並已開始執行、因對它的合憲性產生懷疑而進行的審查。分為二種形式:第一種,在法律公布後由**或一定數目的議員提出,由法院就法律的合憲性進行裁決。

例如,義大利憲法法院在法律公布實施後的一定時期內,可根據法定人員的請求,就該法律的合憲性問題進行審查,如判定其違憲,該法律即告失效。

又如,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經聯邦**、州**或聯邦議院1/3議員的請求,可就法律是否符合憲法進行裁決。實行憲法法院監督憲法實施的國家一般均有這種規定,而在普通法院司法審查的國家中沒有這種方式。

第二種是憲法控訴(constitutional ***plaint),任何公民個人只要認為某一法律侵犯了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不管是否發生了具體的侵權行為,也不管是否涉及自己的利益,都可以向憲法法院起訴;如果法律被宣布為違憲,亦將失去效力。這種方式主要在德國實行,但成功的例子相對很少。

三、附帶性審查

附帶性審查是在普通司法機關在審理普通民事、刑事、經濟或行政案件時,如認為爭議的問題涉及到認定法律或某一行政行為是否合憲的問題,法院有義務對此作出一定的裁決。

又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美國式的「普通法院司法審查」,任何法院都有權闡明自己對憲法含義的看法,有權判定某一法律是否違憲。但州法院不能裁決聯邦法律是否違憲,下級法院不能推翻上級法院的憲法判決,全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具有最高的判例效力。

另一種是歐洲式的「憲法法院司法審查」,即普通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如當事人提出他的憲法權利受到侵害或法院作出這樣的認定,那麼,法院就要中止案件的審理,將涉及案件交給憲法法院,由憲法法院對憲法問題作出裁決後,再由提出問題的普通法院作出案件的最後判決。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憲法監督的內容

我國憲法監督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大方面:

1、 監督國家機關的法律、法規和法律性檔案的合憲性。

2、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各政黨、武裝力量、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全體公民的行為的合憲性。

型別由於歷史的、現實的條件不同,不同國家的憲法監督機關各有不同。

主要有以下三種型別:

(1)由立法機關監督憲法的實施。這些國家由立法機關解釋法律,監督憲法的實施,審查法律、法規和行政措施是否違憲。

(2)由普通法院監督憲法的實施。這些國家由法院解釋憲法,審查法律是否違憲。

(3)由專門機構監督憲法的實施。這些國家設立專門機構,如憲法委員會、憲法法院等,履行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責。憲法監督機構不同,監督方式也相應地有所不同。

由立法機關監督憲法實施的,主要採取書面審查和規範審查的方式。

在這種體制下,立法機關可以自己主動審查,也可以應請求進行審查,主要是審查法律規範的內容。由司法機關監督憲法實施的,憲法監督方式與普通法院的訴訟方式相同,既是依請求的被動式審查,又是個案審查。

由專門機構監督憲法實施的,憲法委員會或者憲法法院的監督方式各有不同。法國的憲法委員會實行的是事前監督制;憲法法院的監督方式沒有統一的模式,有的實行事後監督制,有的實行事前監督制。

4樓:***知道

第一,事先審查,又稱預防性審查。即在法律、法規制定過程中,由專門機關進行審查,經審查認可後,才能頒布、執行。

第二,事後審查。即對已經生效的法律、法規在執行或適用過程中,因對它的合憲性產生懷疑而予以審查。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事後審查制。

第三,附帶性審查,又稱具體性審查或個案審查。即司法機關在審理具體案件時,對所適用的法律、法規是否違憲進行審查。

第四,憲法控訴。即指公民個人的憲法權利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憲法實施的監督機關提出控訴的一種制度。

世界各國的憲法實施的監督方式雖各不相同,但在效力上卻是共同的,即主管機關對法律、法規、行政行為合憲性所作出的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簡述憲法實施的監督及其內容

5樓:小然然與小鑫鑫

一、審查政黨,社會團體的合憲性。

二、審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合憲性。

三、審查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法律檔案的合憲性。

合憲性審查,也稱違憲審查,一般認為是指對憲法以下的各類法律檔案是否符合憲法進行審查,隨著合憲性審查工作不斷推向深入和全面,今後黨政機關、司法機關的行為等如果涉嫌違憲,也應當對之進行審查。

因為從現實生活來看,黨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法院的判決等,也可能違反憲法的規定,損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也應當予以糾正。

擴充套件資料

憲法監督主要有以下三種型別:

(1)由立法機關監督憲法的實施。這些國家由立法機關解釋法律,監督憲法的實施,審查法律、法規和行政措施是否違憲。

(2)由普通法院監督憲法的實施。這些國家由法院解釋憲法,審查法律是否違憲。

(3)由專門機構監督憲法的實施。

這些國家設立專門機構,如憲法委員會、憲法法院等,履行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責。憲法監督機構不同,監督方式也相應地有所不同。由立法機關監督憲法實施的,主要採取書面審查和規範審查的方式。

在這種體制下,立法機關可以自己主動審查,也可以應請求進行審查,主要是審查法律規範的內容。由司法機關監督憲法實施的,憲法監督方式與普通法院的訴訟方式相同,既是依請求的被動式審查,又是個案審查。

由專門機構監督憲法實施的,憲法委員會或者憲法法院的監督方式各有不同。法國的憲法委員會實行的是事前監督制;憲法法院的監督方式沒有統一的模式,有的實行事後監督制,有的實行事前監督制。

6樓:匿名使用者

監督憲法實施主要有以下三個內容:

(一)審查法律、法規及法律性檔案的合憲性

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國家機關頒布的規範性檔案必須遵循憲法的規定。如果憲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規範同憲法相背離,又任其在國家生活中適用,那勢必會損害國家的根本利益,同時也必然要損害憲法的權威,影響憲法的貫徹。因此各國憲制一般均以審查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合憲性作為監督憲法實施的主要內容。

我國的情況大體上亦是如此,如憲法明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撤銷***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第67條第7項)。同憲法相牴觸就是違憲。

(二)審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的合憲性具體內容有:監督國家機關及其組**員是否根據憲法辦事,是否有嚴重的越權行為和失職行為,是否有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的行為,尤其是監督**及其所屬行政部門是否嚴格按照憲法行使職權。這裡,保護公民權利是第一位的考慮,因為**是執法部門,直接命令公民,所以其行為會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權利和利益。

另外,憲法規定了各種國家機關的職權,如果國家機關之間許可權不清,發生爭議,勢必影響憲法的實施,損害憲法的權威,所以處理國家機關之間的許可權爭端也是監督憲法實施的內容。

(三)審查各政黨、社會組織及其行為的合憲性除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應該遵守憲法外,社會上各種組織也均有守法的義務。因為憲法是最高法,是各政黨、各社會團體以至企業事業等社會組織的最高行為準則,所以守法首先必須是遵守憲法。如德國基本法規定:

「根據各政黨的目的或根據其黨員的態度判明,如企圖破壞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推翻這種秩序或陰謀顛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都是違反憲法的」(第21條)。到目前為止,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共判定有4個政黨(至2023年)和119個社會團體(至2023年)違憲而被取締。從我國來說,憲法監督的內容也應包括對執政黨中國共產黨的政策性檔案及其行為的審查在內。

中國共產黨雖然領導著國家政權,但也必須在憲法的範圍內活動,其行為也應同憲法所確立的原則精神相一致。所以現行憲法第5條規定各政黨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並強調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7樓:冰藍

一、審查國家立法行為的合法性

二、審查國家基本行為的合法性

三、審查國家機關之間的許可權爭議

四、審查特定的私人侵害個人基本權利的行為

8樓:匿名使用者

憲法監督具體體現為違憲審查,理論上,這個權利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那裡,實際上,60年來,這個權力是我們保護的最好的權力。

實在不相信,可以去看看50年代毛在立憲的時候說的一些話,雖然隔了那麼多年,還是依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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