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機安規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由什麼審批

2021-03-03 20:44:24 字數 4740 閱讀 3043

1樓:

1、國家標準

baigb 26164.1-2010《電業du安全工作規程》(熱機zhi和機械)dao4.6.

5 工作票中工作班成員專的安全職責屬是:a) 工作前認真學習安全工作規程、執行和檢修工藝規程中與本作業專案有關規定、要求;b) 參加危險點分析,提出控制措施,並嚴格落實;c) 遵守安全規程和規章制度,規範作業行為,確保自身、他人和裝置安全。 2、國家標準gb 26860-2011《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5.

4.5 工作票所列的工作班成員的安全責任是:a) 熟悉工作內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確工作中的危險點,並履行確認手續;b) 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勞動紀律,執行安全規程和實施現場安全措施;c) 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

變電站工作票一般由誰來填寫

2樓:樂觀小山

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裝置情況、熟悉本規程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填寫。

變電站工作票上有關人員的基本條件:

1、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裝置情況、熟悉安規,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並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准的人員擔任。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由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裝置情況,技術水平較高、安全意識較強、熟悉工作班人員工作能力和安規,並經書面公布的人員擔任。

3、工作許可人:變電工作許可人由具有一定工作經驗且經書面公布的執行人員或檢修操作人員擔任。第一種工作票必須由正值許可。

4、專責監護人:應是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裝置情況和安規的人員。

5、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和工作許可人應由符合安規要求並經批准和書面公布的人員擔任。工作許可人不得接收未經書面公布的人員簽發的工作票;也不得對未經書面公布的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監護人)的工作進行許可;未經書面公布的工作許可人不得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簽發工作票時應重點檢查的內容如下: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

4、工作票所列停電範圍是否正確,有無其他電源返回的可能;

5、所指派的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技術水平是否能滿足工作需要,能否在規定的停電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6、所準備的工具材料以及安全用具是否齊全。

3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裝置情況、熟悉安規,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並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准的人員擔任。

《電力安全施工工作票實施細則》填寫說明:

5.1 施工單位欄

填寫施工企業名稱和施工專案(專案部、施工單位)名稱,如:××公司220kv××變電站建設工程專案,××公司220kv××變電站建設工程施工專案部,××供電公司××縣供電公司。

5.2 施工隊(公司)及編號欄

填寫施工隊(公司、工區)名稱、施工班組名稱。編號採用十位數,前四位為年份,中間為二位月份,後四位為作業票流水號。如:「no.2010010002」。

5.3 施工任務及人員分工欄

(1)施工內容:填寫某一具體的施工作業專案。如「基礎混凝土澆築」、「鐵塔組立」、「配變安裝」等。

(2)施工地點(範圍):線路施工應寫明電壓等級、名稱和桿塔編號或起止編號;變電施工應寫明施工站(所)的電壓等級、名稱和具體施工位置;火電及其它施工應寫明施工專案或標段名稱和具體施工位置;如「××變電站220kv配電裝置××間隔」、「 220kv××輸電線路××號(或××號~××號)鐵塔」、 「××發電廠擴建工程××標段××號主廠房××號定子」等。

(3)技工人數:填寫參加本票所列施工任務中的所有技術人員(不包括施工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監護人)、技術工種(含特殊工種)人員數。

(4)勞務人數:填寫只能從事指定的人力作業專案(如抬、扛、挖等)的勞務配合人員。

(5)作業點專(兼)職安全監護人:填寫指定的作業點專職安全監護人或施工負責人指定的作業點兼職安全監護人。

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多工種交叉等施工專案,重大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危險作業專案,須指定專職安全監護人。

(6)施工人員分工:填寫具體施工人員的姓名、人數和具體任務。同一施工作業專案施工班若分成若干個作業小組,填寫各小組的負責人姓名、人數和具體任務;各小組的負責人是本作業小組施工範圍內的兼職安全監護人。

5.4 計畫施工時間欄

由施工負責人根據施工計畫及實際工作情況填寫。

5.5 危險點及安全技術措施欄

(1)主要危險點辨識:結合作業指導書,針對施工任務、作業環境、作業方法及施工機具等進行危險點辨識,填寫主要危險點。

(2)安全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項:結合安全技術措施計畫,對應主要危險點,編制防範措施。

5.6 施工負責人簽名欄

施工負責人填寫本票1-3項後簽名並填寫時間。

5.7 審查人及簽發人意見欄

安全員、技術負責人及作業票簽發人應針對本票所列施工任務及人員安排、主要危險點辨識及安全控制措施的符合性、必要性、完備性及可操作性依次簽署明確意見並簽名,必要時應在填寫補充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項。

5.8 確認現場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及施工負責人布置的任務,施工人員簽名欄

施工負責人帶領施工人員進入工作現場,向全體施工人員交待施工任務及現場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每位施工人員確認施工負責人布置的任務和現場安全措施正確完備後,在施工負責人收執的安全施工作業票上分別簽名,工作方可開工。

5.9 每日開、收工時間及現場安措情況欄

(2)現場安措情況:施工開始、結束前及施工期內每天開、收工前,施工負責人應對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合格後簽名。5.10備註欄

填寫與本施工相關而在其它欄目無法填寫的內容,如工作變動、延期情況、與需要採取的特殊配合措施(如電氣工作票、熱力機械工作票或動火工作票、電力線路配合停電措施單等)的所屬關係等;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擴充套件資料

工作票管理

1、變電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值班員,對無人值班變電所,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操作隊,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始前直接交給值班員或操作隊。第二種工作票應在進行工作的當天預先交給值班員或操作隊。

2、**簽發的工作票,簽發人應將親自簽名的底稿盡快送交變電所或操作隊,傳真送達的工作票亦作為底稿留存變電所或操作隊。值班員或操作隊應將簽發人簽名的工作票底稿與已執行過的工作票一併裝訂儲存。

3、變電工作票許可前,現場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如應拉開斷路器、閘刀、空氣開關、應合接地閘刀、接地線、應懸掛標示牌、應圍設遮欄等均應已經執行結束。許可時,工作許可人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雙方確認無誤後,分別在工作票中確認、簽名。

4、工作票中許可、延期、每日開收工、終結等時間均應手工填寫。手工填寫的工作票應由工作票簽發人親筆簽名。用計算機生成或列印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無誤、手工或電子簽名生效後,方可執行。

工作票會簽人可以電子簽名。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

5、若工作負責人必須長時間離開工作的現場,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變更工作負責人,在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雙方的工作票上同時履行變更手續,新、老工作負責人應做好交接工作。

並告知全體工作人員及工作許可人。變更工作負責人或增加工作任務,如工作票簽發人不能當面辦理應通過**聯絡,並在工作票記錄或工作票上註明。

工作負責人因故暫時離開工作現場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場交代清楚,並告知工作班成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現場時,也應履行同樣的交接手續。

需要變更工作班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在對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後,新來工作人員須在工作票上履行簽名手續,方可進行工作。

6、第一、二種工作票和帶電作業票的有效時間,以批准的檢修期為限。停電申請批准的計畫停電時間,是指從裝置停役到裝置恢復正常執行時間,工作票簽發人應根據工作的性質、裝拆安措複雜程度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票的計畫工作時間。

7、變電第

一、二種工作票需辦理延期手續,應在工期尚未結束以前由工作負責人向執行值班負責人提出申請(屬於排程管轄、許可的裝置,還應通過值班排程員的批准),由執行值班人員通過工作許可人給予辦理。

線路第一種工作票辦理延期手續,應在有效時間尚未結束以前由工作負責人向工作許可人提出申請,經同意後給予辦理。

一、二種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

8、已終結的工作票應及時在備註欄最右側加蓋藍色「已終結」章,評議章加蓋在其左邊。工作票頁數較多時,「已終結」和評議章應放至最後一頁。

9、當發現工作票執行過程中存在違反《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或威脅安全的現象時,發現人要立即向有關人員指出,並予以制止,以確保工作安全。

對已終結的工作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對原因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10、各班組每週對工作票進行綜合評議。凡是不符合上級規定和本規定而又降低安全標準者應統計為錯票。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均應統計為錯票:

1)票面內容不完整。如:編號、時間、簽名不全。

2)票面時間、動詞、人員簽名、裝置編號等錯誤或有塗改。

3)缺項、漏字、錯項、錯字或安全措施與工作任務不符。

4)時間順序不正確。

5)已執行或作廢的票面未及時蓋章。

11、工作票、應急搶修單應按月分開分類裝訂。安措票對應工作票一起裝訂。

12、執行和檢修工作票均應儲存一年(即儲存到下乙個年度),各單位應加強對執行和檢修工作票執**況進行考核。

13、對工作票的安全措施票,填寫要求與操作票相同。

4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票簽發人填。工作票簽發人應是熟悉人員技術水平、裝置情況、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或經本單位分管生產領導批准的人員。工作票簽發人員名單應書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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