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了婚禮,未領取結婚證,屬於合法婚姻嗎

2021-03-03 21:46:02 字數 4001 閱讀 2854

1樓:手機使用者

不合法bai 之前婚姻法還有事實婚

du姻這一說的 就是沒有登zhi記就以夫妻關係在一起dao生活的 好像是兩

內年以容

上 法律就會認可這是事實婚姻 但現在新的婚姻法已經取消了事實婚姻 就是說你們就算在一塊過一輩子 只要沒登記 關係就是不合法的 登記去吧

麻煩採納,謝謝!

2樓:彩虹兔兔

不合法的哦,領了結婚證才算合法呢,會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只辦婚禮不受保護哦

3樓:手機使用者

不屬於,只有領取結婚證才受法律保護

4樓:小天才

當然不屬於啦,要結婚證才算,快去補吧

5樓:點艹蕩狗

不合法啊,只有領取了結婚證才是合法的婚姻

6樓:手機使用者

不屬於。。。。。。。。

7樓:烓█重量

當然不屬於!法律不保護啊

8樓:手機使用者

不屬於,最好還是把証辦了吧

沒有領結婚證但有結婚儀式,請問在婚姻法裡被承認合法嗎? 100

9樓:浙江張小飛

不合法,領了結婚證沒有辦婚宴的也算合法夫妻,反而未領結婚法的情況下結婚叫同居關係,不受保護的。

《婚姻法》

第八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十條 【婚姻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擴充套件資料

1、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

第一,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這種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備公開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往往具有陷落性,臨時性,不具有公開性。

第三,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有配偶的則為事實重婚,非法同居的範圍要比事實婚姻寬。

2、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2023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合法的婚姻。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只有經過登記的婚姻才是合法婚姻。婚姻不合法再次結婚也不會屬於重婚。

婚姻關係的成立,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男女,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建立夫妻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合法婚姻具有以下三個特徵:

(一)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不得有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如近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的疾病等,且必須是男女異性,我國婚姻法不准同性結婚,不承認同性婚姻關係。

(二)必須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三)結婚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是合法的,任何以結婚的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行為、目的的結婚行為都是無效的或可撤銷的。

11樓:網球寶貝

只有領取結婚證,才是法律意義上的合法婚姻。否則,只形成同居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被法律承認,也不受法律保護。

不過,在我們家鄉,這種方式結婚的也沒什麼大關係,不管你嫁的是**人,如果ta耍無賴,搞外遇要拋棄你,你們宗族裡的親戚就會為你出頭,威逼ta承認婚姻關係,要想斷掉這層關係,一定要好好協商,不然ta吃不了兜著走。

其實,個人覺得,剛開始,兩個人感情好,不領證也沒什麼關係,至於出現特殊情況,要離婚的話,既然沒感情,離就離唄,重新找個善心人結婚好了,要有追求幸福的勇氣。至於錢嘛,沒感情了,甚至互相憎恨,錢算什麼。離了,再找,不管靠自己,還是靠新丈夫,餓不死的。

孩子生夠了的話,還是公證一下比較好,至少對孩子是好的。要為孩子著想。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種情況在2023年以前可以視為符合法定婚姻,但是婚姻法改了之後這種情況視為事實婚姻,但是在沒有經過婚姻登記,也就不會收到法律的認可,也就不受法律的保護。如果要被婚姻法承認就要去街道登記,只有這樣才合法。

14樓:八三老人

不合法,只有辦理合法的結婚登記才屬於合法夫妻。

15樓:東方之珠

這種情況如果婚禮是發生在2023年2月1日前,雙方又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2023年2月1日後不存在事實婚姻。當然不受法律保護。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以前十六歲就被逼結婚了?到現在都是二十一歲了我沒有孩子的所以也沒有辦結婚證的只能說離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結婚證,只有結婚儀式,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結婚,你們之間的關係僅限於同居,生子也是非婚生子女。根據現行婚姻法規定,不承認2023年之後的事實婚姻,你們必須領結婚證。2023年之前,因為婚姻登記制度的不完善,還是有條件的承認事實婚姻的。

18樓:使用者不存在移動

在我們兩個人一起生活幾年當中感情的好,還有乙個小孩,倒最後他就走了,這個婚姻是不是合法的?

沒有結婚證算合法夫妻嗎

19樓:鵬城律師

未經依法登記,不能構成合法夫妻關係。

但符合如下條件的構成事實婚姻:

一、男女雙

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2023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四、沒有法律規定限制的情形,如應雙方自願、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等。

20樓:馬佳夢之高洋

既然辦理了結婚登記,就一定有結婚證,

你說的沒有結婚證,是沒有辦理,還是辦理了丟失了?

如果是辦理完畢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沒有領取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夫妻。

21樓:雀舉連元綠

有的情侶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及時辦理結婚證而同居甚至有了孩子,那麼結婚證未領算合法夫妻麼我國《婚姻法》第7條規定: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合法的夫妻關係是從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結婚證時算起的。

法定結婚的唯一合法手續是取得結婚證。只有結婚證(包括《夫妻關係證明書》)才是證明婚姻當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據。同居並且有了孩子而沒有辦理結婚證的,外人都認定是夫妻的,屬於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不屬於合法夫妻。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也不論是否有孩子或者是否同居,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22樓:趙儀邛宇

沒有領結婚證就算生了孩子也不是合法夫妻,也不受法律的保護

23樓:祿修潔呂闊

不算真正的夫妻。如果在法庭上問你們是不是夫妻,你拿什麼出來做證明?光證人還是不夠的!而且你丈夫如果跟其他女人領了結婚證、那你就什麼都不是了!擺酒那是次要的!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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